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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
作者:  来源:   发布日期:2007-08-31 08:49:00

项目审批机构:

领导机关:国家统计局

实施机关:北京市统计局

承办机关: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

办理机构: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办公室

办理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13层

咨询电话:66523585         联系人:王惠丰
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83017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理总时限:50个工作日

办理程序:

    一、受理

条件:

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:

(一)办理《统计从业资格证书》

1、填写《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》

2、持下列证明或证书之一:

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、统计实务专业大专,统计学类、经济学类、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(或者学位)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。

3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份。

4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。

5、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。

(二)换证

1、有验证记录的《统计证》、《统计上岗证》、《统计上岗资格证书》及复印件2份。

2、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。

3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份。

标准:

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。

本岗位责任人:统计从业资格办公室受理人员

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

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,即时受理,填写《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决定书》,转入审定程序。

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,不予受理,填写《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行政许可事项补正材料通知书》,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、要求及申办人相关权利、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。同时报从业资格认定办公室主任备案。

时限:即

二、审定

(一)审定标准:

1、申办材料真实、有效。

2、填写的《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》准确无误,与所提供的其它材料相符。

(二)工作标准:

1、制作《统计从业资格证书》准确无误,按时发放给申办人。

2、留存归档文书、申办材料规范、完整。

本岗位责任人: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公室主任

岗位职责及权限

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定,按照工作标准制作并发放《统计从业资格证书》或给予换证。

对符合审定标准的,按程序制证、换证,并请申办人在《<统计证>制发台帐》上签字。

对不符合审定标准的,填写《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行政许可事项不予批准决定书》,将不予批准的理由、申办人相关权利和诉讼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。

收费标准及依据:

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

办理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(国家主席令第65号)

《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》(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8号)

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》(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)
相关附件
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