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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局队顺利完成2008年上半年“准规模”单位调查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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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08-05-04 09:15:00 |
截至4月30日,局队顺利完成2008年度上半年“准规模”单位调查工作。本次调查,市局共下发调查单位1870家,其中在名录库内的单位1707家,共有1579家单位填报《法人单位经营情况》表,不在名录库的单位163家,共有120家单位填报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》表和《法人单位经营情况》表,总填表率达90.86%。为提高“准规模”单位查找率,保证达到年定报限额标准的单位及时纳入定期报表调查范围,局、队、所对于此次工作给与了高度重视,采取了多种措施: 一、领导高度重视。“准规模”单位调查工作是为了保证普查年份与非普查年份统计数据的衔接,是确保统计定期报表数据质量的首要环节,局领导高度重视,亲自参加工作布置会,提出工作要求,同时加强对统计所、局普查中心的考核,使该项工作的规范性得到进一步完善。 二、改进网报程序,提高数据质量。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,局队“准规模”在库单位的调查实现了网上报送,2008年上半年我区仍然采取网上报送方式,同时总结2007年查找经验,对网报程序进行改进,增加了审核条件,同时对收入大于500万的单位重点进行核实,大大提高了的数据质量。 三、坚持再次查找原则,力争不漏掉一个单位。对于“准规模”单位调查工作,局队坚持二次查找原则,即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对统计所未查找到的“准规模”单位进行二次查找,重点针对电话错误、实地踏查无此单位的“准规模”单位进行查找。通过互联网搜索、企业信息网站查询、电话114查询、询问物业等方式进一步查找,大大提高了查找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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